《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(草案)》立法听证会
时间:2013年7月23日
地点:洪山礼堂八号会议室
摘要:7月23日上午,备受关注的湖北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(草案)立法听证会举行,16名普通群众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,围绕如何科学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
这是省政府法制办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。今年6月,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,近1000人次咨询,近200人次报名参加,最后确定了16名听证陈述人。他们中有工人、教师、律师、政协委员以及多年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工作人员,年龄最大的78岁。
据了解,根据听证规定,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,听证陈述人还可以查阅并修改与自己发言有关的听证笔录。有关听证意见汇总研究后,省政府法制办将及时对立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,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听证五大焦点:“草案中应该明确规定患方有查阅、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”、“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,必须通过解剖来查明具体原因,为科学、合理调解或审理提供科学依据”……昨日,16名听证陈述人围绕如何科学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,医方、医调委、患方等听证陈述人争相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本场听证会由姚柳速记服务高级速录师陈雯提供全程服务。